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04 17:26:26 |阅读次数:110

  根据《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法律和法规相关条款,经县残联理事会研究,拟对“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东西部对口援建残疾人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东西部对口援建残疾人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9月15日9时至2022年9月21日18时(上班时间);

  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和地点:通过电子邮件传递或者到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汶川县威州镇科艺楼三楼)现场获取。

  1.报价材料报送地点:由于疫情原因,能够最终靠网络邮件传递或到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现场递交报价材料(利用互联网传递的务必以PDF文件格式传递),邮箱号:。

  ⑷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⑻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原则上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确定后,将书面通知供应商。

  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彭女士,地址:汶川威州镇岷江路上段12号科艺楼三楼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线。

  ★9塑料材质甲醛释放量≤1.5mg/L,提供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0、产品不含可溶性重金属(铅,锑,砷,钡,镉,铬,汞,硒),提供国家相关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因为本次采购产品全是残疾人使用的康复设备,为了使残疾人更好的掌握和安全使用,供应商应配备1名康复师(士)和1名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级别的社会工作者),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2)提供货物为全新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货物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发展要求、安装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